一、 目的
對污水處理站可能發(fā)生的異常情況,積極采取相應的措施,確保經(jīng)過處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(CODcr)濃度符合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有關規(guī)定,制定應急預案。
二、 適用范圍
適用于污水處理過程中發(fā)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措施。
三、 職責
3.1設備安??曝撠煈鳖A案的制定和評審,負責異常情況發(fā)生時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工作。
3.2維修班人員負責當污水處理站發(fā)生異常情況時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操作。
3.3污水檢測人員負責污水中的污染物(CODcr)濃度的檢測及應急預案的相關配合工作。
四、 工作程序
4.1可能發(fā)生的異常情況:
停電
污水處理站設備發(fā)生故障
進入污水處理池的污水中污染物(CODcr)濃度大幅度提高,超出正常范圍,致使一次污水處理后,仍然不能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有關規(guī)定。
4.2發(fā)生異常情況時的應急措施
4.2.1發(fā)生異常情況時污水處理站當班人員應立即向設備安??茍蟾媲闆r,并做好應急措施的準備工作;設備安??迫藛T接到報告后,現(xiàn)場了解情況,并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預案;污水處理站操作人員接到應急預案啟動通知后,按照本規(guī)定進行操作,并做好對接班操作人員的交接工作。
4.2.2發(fā)生異常情況時首先停止進水當水量過大時,應放入備用池。
4.2.3廢水檢測人員應及時對污水處理站進出口的污水中的污染物(CODcr)濃度進行檢測,檢測結果應及時通知污水處理站操作人員,以隨時掌握污水處理情況。
4.2.4當出水口污水中的污染物(CODcr)濃度超過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時,污水處理站操作人員應將出口污水進行二次處理,直至污水處理站出水中的污染物(CODcr)濃度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時,才可以對外排放。
4.2.5設備安??茟M織設備維修人員,根據(jù)污水處理站設備的實際運行情況,做好設備維修及常用維修備品、配件的準備工作。確保損壞的設備污水處理設備能在2小時內(nèi)修復,并恢復正常運行,同時損壞期間的污水進入循環(huán)水池或備用水池,不行對外排放。
4.3應急預案的演習與評審
4.3.1設備安保科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污水處理站的應急預案的演習,應急預案演習應形成記錄。
4.3.2根據(jù)應急預案的演習情況,對污水處理站應急預案進行評審,當發(fā)現(xiàn)不妥之處,應提出修改、完善。
4.3.3根據(jù)應急預案的評審情況,當需要增加污水處理站的設施時,應增加新的設備設施。
4.4發(fā)生異常情況時各相關部門應做好記錄。